【優秀】公司合同8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合同 篇1
單 位: (下簡稱甲方) 廣告商: (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傳策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宣傳策劃的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宣傳策劃原則 乙方按甲方規定,提供全程宣傳策劃包括廣告策劃與設計的服務,為甲方市場定位及市場區域提供參改依據,為決策服務。
第三條: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權全程宣傳策劃,并委托平面設計、廣告代理等業務,全面負責本次項目的宣傳策劃工作。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約定期限內要求乙方提交有關宣傳策劃方案,從市場調查依據確認后再由甲方協助組織實施。
2、有權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從策劃角度提供書面意見和建議。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劃方案及調整宣傳策略和建議。
4、批準乙方制訂的整體宣傳策略,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等所需的各項費用。
5、按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宣傳策劃費并按時支付。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傳策劃費。
2、負責根據甲方要求和項目進度的不同階段,提報廣告計劃,經甲方認可后組織實施。
3、乙方提供:
⑴、項目報紙軟性文章撰寫;
⑵、項目各種展銷、促銷、優惠活動的策劃。
4、承擔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
第六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傳策劃期限分為: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條:項目宣傳策劃費的給付標準和方式
1、宣傳策劃費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預付款。
3、活動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關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資料、活動優惠政策而造成損失的`,則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時提供宣傳策劃方案,甲方追究責任或終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兩方約定支付給乙方宣傳策劃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在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業秘密或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
5、任何一方單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屬違約行為,需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和違約責任。
6、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應由兩方協商,妥善解決,在兩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而中止合同或改變合同的有關條款的不視為違約。 第九條:附則
1、兩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兩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節不成的,兩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6、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兩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七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7、本合同自兩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簽 章) 代表人:(簽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的總經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負責組織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責權關系,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聘用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職務: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公司總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受其委托,組織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年。
三、聘用方式:授權管理,部份授權經營。業績考核、薪酬考核。
四、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1、總體目標每年實現利潤(稅后)萬元,今后年度每年遞增萬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2、分類目標
五、乙方的報酬
聘用期間乙方的報酬為年薪、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三部分組成。 計算方式為:報酬=年薪+考核報酬+獎勵報酬
1、年薪:乙方實現總體目標年薪為人民幣 萬元(含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達不到總體目標按比例扣減。
2、考核報酬:考核報酬為人民幣 萬元,年終結算,考核范圍為:總體目標和分類目標實現結果,考核實現利潤指標完成率、貸款額度計劃完成率、不良貸款控制率、貸款回收率、風險控制率等指標,據此計算支付,達不到即相應扣減。
3、獎勵報酬:獎勵報酬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實現當期年度經營利潤超過總體目標利潤的,提取超過總體目標利潤部分的 %作為獎勵基金,獎勵基金由乙方自主決定分配,其中不低于 %的比例獎勵分配于乙方,其余用于獎勵給公司其他管理人員及員工,獎勵基金于年終結算后并完成財務審計后發放。
4、休息休假: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規定的員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條件,乙方均有權等同享受。
5、社會保險: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自己繳納了各種社會保險,故乙方要求甲方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如相關部門要求甲方為乙方交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承諾甲方交納的保險金,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如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甲方按四川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職工月平
均工資為計算標準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
六、乙方的職責:
1、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甲方提交述職報告和經營計劃方案,報董事會審核通過。
2、主持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經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報告;
3、組織實施甲方年度經營計劃方案;
4、擬定設置、調整或撤銷甲方內部管理機構的具體方案,報董事會批準;
5、擬訂甲方的基本管理體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體規章;
7、提請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或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依有關規章制度決定對甲方職工的獎懲、升級、加薪水及辭退;
10、在職責范圍內,對外代表甲方處理業務;
11、批準單筆 萬元以下貸款,單筆 元以上的貸款報董事長批準。組織對每筆貸款業務的風險評審和有效擔保評審,單筆貸款業務在 萬元以上的貸款必須經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后按照前述的約定批準程序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根據其批準權限簽字批準。
1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制度,維護
公司利益
13、每月10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公司財務報表。
14、每月25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下月公司資金使用計劃表和費用計劃表,經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15、獲得經董事會批準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權對按規定提取的各項分配、獎勵基金擬定分配方案及形式,報董事會批準實施。
16、甲方章程和股東會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七、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親屬、
朋友或者與其有關聯的公司發放貸款;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7、聘用經營時間,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貸款,公司經營活動所需貸款須按甲方董事會同意批準方式進行;
8、不得侵占公司財產,不得挪用公司資金
八、乙方議事規則
乙方研究決定除貸款業務以外的問題可召開總經理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乙方職權范圍內(貸款業務除外)的重要事項。總經理會議由總經理、副總經、財務負責人和部門經理參加,由乙方主持。
總經理會議每月召開2-3次,具體時間由乙方確定。特殊情況下。由乙方提出,可召開臨時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問題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原則,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由乙方集中多數成員意見作出會議決議。總經理會議決議以《公司文件》或《總經理會議紀要》的形式執行。對外報送的重要《公司文件》應經董事會同意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署。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的議題,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應事先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向會議說明。股東可參加總經理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
總經理辦公會協調、解決甲方日常經營活動的具體事項。
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經理辦公會在充分聽取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召集人作出解決意見;難以作出解決意見的,召集人應及時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
公司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根據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需要,與乙方共同建設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平臺。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各項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經營范圍:
項目經營地址: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無償提供進入大樓的專線引入孔位及大樓內的井道,方便乙方專線接入。
2、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網絡建設、運行和業務開通情況,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戶特殊服務和各項優惠政策。
3、甲方有權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規定的范圍內,向乙方提出相關的技術支持和要求。
4、甲方負責自備設備的運行維護,并有義務保證乙方設備在用戶端所要求的安全運行環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電信業務從事違法活動。
6、甲方系統內的結算單位需按時足額繳納有關費用,并有權向乙方索取費用詳單。
7、甲方為通信業務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務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國家信息產業部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并對此業務的合法性負責。
2、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通報網絡建設情況和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
3、乙方對自己的網絡進行調整前,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小時通知甲方,引起甲方業務中斷時間超過半小時的調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時間進行。乙方應確保專線的正常運行,并負責專線的日常維護和檢修。
4、乙方為保證甲方的業務應用,免費向甲方開放乙方的._______服務器及其數據庫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與乙方的_______服務器的互聯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業務有關的建設與維護中積極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所有管道、桿路、光纜及設備等所有權屬于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供甲方使用。
7、乙方為通信業務的提供者,承擔提供通信網絡服務的義務。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費用的權利,但必須向被收取費用人(使用人單位)提供費用賬單及發票。
9、乙方及其各聯通分公司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基于此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戰略框架協議與交通系統各單位簽訂相應的通訊業務費用合同。
四、通信業務服務內容
無線上網數據業務應用。
五、通信業務開通的前期準備工作
1、甲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為:
設備:防火墻_______臺、局域網交換機_______臺、_______網關_______臺等。除上述設備外,其余相關設備則由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使用。
2、乙方前期的準備工作為:
(1)按甲方要求,乙方為省廳、各市各準備_________個用戶數申請號段。
(2)為光纖接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及相應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設備。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負責省廳(包括各廳管、廳屬單位)及各市(包括下屬各單位)(以下簡稱交通系統各單位)_________卡的發放及登記工作。
2、乙方給交通系統各單位發放_________卡后,自發放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備案。
3、乙方要確保_________卡發放的安全,絕不允許_________卡發放到本省交通系統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否則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所產生費用甲方不承擔,引起的法律與經濟后果也由乙方承擔。
七、通信業務開通期限
開通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業務使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無線上網通信業務的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雙方特約
1、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號段,乙方為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開通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需通知甲方備案。
2、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內完成安裝和調試。
3、乙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交通系統各單位的需求設立相應的結算賬號。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數據通信業務出現通信故障時,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_______小時內向甲方聯系人反饋故障處理情況。
5、乙方制定客戶經理作為與甲方的聯系人,全面負責所有系統、程序、線路的安裝、調測和后期服務工作,客戶經理應定期走訪甲方,及時解決甲方的需求,并應保證_______小時均可聯絡。
6、乙方提供_______小時熱線服務電話(_________)。
7、此協議為全省交通系統統一協議,在該系統范圍內一律有效。
8、此協議簽訂生效后,乙方將不再與交通系統各單位簽署在技術上可能增加_________交通業務網絡連接端口相關的協議或合同。
9、乙方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數據通訊業務號段,不作語音通信用。若產生語音費用,甲方一律不承擔。
十、結算方式
1、雙方結算人:由乙方下屬分公司分別向交通系統各單位的結算單位進行結算。
2、票據的出具:乙方下屬分公司負責向費用結算的機構出具有效票據。
3、結算日期:以正式開通日為起始日。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完成對其所屬各地市結算單位的結算工作。
十一、滯納金條款
按照國家對通信行業收取滯納金的規定標準。
十二、保密條款
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資費、商業信息,均屬于商業機密,只限于簽約雙方及下屬機構為實現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協議內容時內部使用。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復制、傳遞給他方。違反者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今后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同意,將盡最大努力協商解決雙方之間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爭議。如果在出現上述爭議之日起________日后,仍沒有解決并且雙方又無法繼續協商時,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協議生效、有效期限及終止條款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五、違約責任
乙方應在費用產生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盡快繳納費用,在此期間乙方不得終止為甲方及交通系統各單位的服務,否則乙方須賠償一定費用(即免去當次所屬單位應繳費用)。
十六、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未盡事宜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性 別:
郵 編: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誠信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完成固定項目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項目,經驗收合格交付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乙方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等情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經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在對乙方進行一定的轉崗培訓后,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變更后的薪資福利待遇根據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3、當甲方出現崗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公司提出職務變更申請,甲方在對乙方的知識、技能、工作績效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確認勝任空缺崗位工作的,可以為乙方提供崗位變更機會,崗位變更后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
2、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不同,提供相應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 甲方實行每周五天(40小時)工作制。
4、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給予相應時間調休。因工作性質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現行薪酬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為 元整(小寫:¥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整(小寫:¥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每年對薪酬標準進行調整并確保不低于員工工作地勞動部門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在企業贏利的情況下,甲方每年按照薪資管理方案提高整體員工工資福利待遇。
2、如無特殊說明,甲方為乙方所提供的工資均為稅前工資。
3、甲方確定發薪日為每月10日,如遇發薪日為節假日的,則提前一個工作日發放;甲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薪的,在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告之乙方并說明原因后,可延緩發薪時間,但延緩發薪時間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4、工資發放方式分為現金發放和工資卡發放兩種方式,原則上乙方進入甲方工作的.第一個自然月以現金方式發放,自第二個自然月開始以工資卡注資方式發放。若有特殊情況的,經雙方協商確認后,以乙方能夠接受的方式發放。
5、甲方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對乙方的績效考評結果,按照甲方制訂的相關政策確定乙方的獎金或紅利。
五、保險福利
1、 甲方根據國家及上海市勞動人事政策的相關規定,若乙方具有上海市戶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甲方全額繳納“四金”,不具備上海市戶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國家規定的其他保險。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符合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或人才引進條件,并符合甲方人才引進和使用條件的,若本人提出申請,在與甲方簽訂服務期協議后,甲方可以協助辦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后,符合休假條件的,第二年可享有5天帶薪休假,之后每在公司多服務一年,可每年遞增1天帶薪休假,乙方最高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
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看護假等有薪假期。
7、 符合公司福利政策規定的員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婚喪禮金、生日禮券等福利。
六、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3、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機密,不得將公司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第三方,不得從事與本行業有關的任何兼職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對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條件有其他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解聘、辭退、開除或相關條款未有效執行等情況而產生爭議時,可以依法協商、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制度條例選編》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 ( 職位) 。
二、試用時間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員工。
三、如在第一周培訓期終止試用,無工資;超過一周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結算,無餐費補助。
四、乙方的轉正薪資為底薪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提成為20%此按照公司的制度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0日前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則做順延或提前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九、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十、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十一、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三、在職期間,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一周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四、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五、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泄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七、本協期滿,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正式聘用協議。
十八、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7
第一條 公司與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資雙方為:
甲方:xx 法定代表:xx 職務:xx 法定地址:xx
乙方:xx 法定代表:xx 職務:xx 法定地址:xx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市設立公司。 地址:xxx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為xx。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xx元,其中注冊資金xx元。
甲方以xx作為投資,占投資總額 xx%。 乙方投資xx萬元,占投資總額xx%,其中現金xx萬元,設備xx萬元;
合同簽訂后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xx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一)、甲方:
1、 ;
2、 ;
3、。
(二)、乙方:
1、 ;
2、 ;
3、。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八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于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合同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xx 乙方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x 地址:xxx
xx年 x月 x日 xx年 x月 x日
公司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聯系(通信)地址: 電話:① ② 手機: 承包方(乙方): 電話:① ②
公司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家裝工程施工特點,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建筑面積:
3、 室衛,為平層□,或錯層□,或復試□, 或別墅□。(□為確定的內容,以√或×表示,下同。)
4、 承包方式。雙方經商定采用下列第
①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
乙方代購主材清單”為準)。
② 乙方包工、包輔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見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 ③ 其他方式: 。
5、 施工內容:(附施工說明、施工圖及工程報價單)。
6、 年日至月
7、 合同價款:竣工后, 據實符合結算□;合同價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30%工程款元;水電等隱蔽工程驗收后支付40%工程款元;家私、天花、廚衛等中間工程驗收后支付28%工程款 元和追加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5日內付2%的尾款 元。
9、 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時,應認真核對乙方收款印鑒,取得乙方蓋有“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或發票,除此以外的憑證,乙方不認可。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乙方自行設計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設計費(大寫) 元。(此費用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予以減免□)。
第三條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設計的,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確認的圖紙和施工說明, 并進行現場交底。
2、 審核和確定乙方設計的'施工圖紙、施工說明及提交的工程報價單, 并分別簽字認可。
3、 開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手續及支付相關費 用。
5、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6、 及時提供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合格的自備材料和設備。
7、 參加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和隱蔽工程、中間工程及竣工階段的質量驗收。
第四條乙方工作
1、 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法規和環境保護規 定。嚴格按雙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施工說明進行施工,按期保質完成裝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設計,開工前向甲方提供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作施工說明 并進行現場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結構、暖通及燃氣設施,如確拆改須由甲方到 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4、 確保裝修質量,尤其是水、電等隱蔽工程的質量,嚴防滲漏堵塞。 裝修期間和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返工返修,費用自付。
5、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處理好施工擾民問題及與四鄰的關系。
6、 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地點。
7、 組織好工程質量的自檢和甲、乙雙方(第三方監理也參加)共同進行隱蔽工程、中間工程和竣工驗收。
第五條工程監理
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乙雙方共同委托 先生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第六條工期
1、 乙方應按合同期限完成整個工程,不得無故拖延工期,除甲方變更 設計方案和停電、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工期拖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 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一補償乙方誤工費。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內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順延工期。
第七條 材料供應
1、 本工程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現場。如因質量問題、規格差異或“三無”產品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凡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其品牌、規格、單價、產地及質量標準須經甲方檢驗后才能使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工程變更
1、 施工方式如需要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
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附裝修工程變更單)。
2、 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應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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